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南岸区,是重庆都市区(重庆主城区),重庆大都市区,地处重庆市西南部。南岸区是以城市为主的都市工业区、中央商务区、国际会展区、风景旅游区。南岸区东部、南部接巴南区,西濒九龙坡区、渝中区,北临江北区、渝北区。至2013年,管理8个街道、7个镇,幅员面积263.09k㎡。至2016年,南岸区常住总人口87.39万人。南岸区旅游资源以自然风景和抗战资源为主,主要有南山森林公园、南山植物园、洋人街、重庆抗战遗址博物馆等。2017年,南岸区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(区)。2017年,南岸区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