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南岸区,是重庆都市区(重庆主城区),重庆大都市区,地处重庆市西南部。南岸区是以城市为主的都市工业区、中央商务区、国际会展区、风景旅游区。南岸区东部、南部接巴南区,西濒九龙坡区、渝中区,北临江北区、渝北区。至2013年,管理8个街道、7个镇,幅员面积263.09k㎡。至2016年,南岸区常住总人口87.39万人。南岸区旅游资源以自然风景和抗战资源为主,主要有南山森林公园、南山植物园、洋人街、重庆抗战遗址博物馆等。2017年,南岸区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(区)。2017年,南岸区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。